时间:2023/4/2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力争到年,高技能人才数量、质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培养造就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既是当前之需,也是长远之计。

下好“养成棋”,打造高技能人才摇篮。

目前,我国正在加速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与此同时,现有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课程设置不合理、技术供给老化,导致技能人才素质无法满足市场实际需求,面临接近万的技能人才缺口,技能人才队伍呈现“青黄不接”的局面。职业院校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前线堡垒”,必须始终以培养“专精特新”的高技能人才为首要目标。要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校企合作力度,深化产教融合、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借鉴德国实行“1+1”人才培养体系(即:校内老师负责理论教学,企业高级技师负责实践教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职业院校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行业、企业哪里“卡脖子”,职业院校就在哪里进行重点突破。加强职业院校与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设立技能人才公派出国(境)专项资金,选派优秀的高技能人才前往德国、日本等世界制造业强国学习。

下好“保障棋”,厚植高技能人才沃土。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仕则优”这是中国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职业价值体系,家长更希望孩子读高中、上大学,似乎只有接受“大学教育”、进入体制当官才是最好的出路,读职校、当技工似乎只是无奈之举,这种偏见的背后,与职业教育就业质量、福利待遇有着直接关系。要切实为技能人才做好保障工作。企业可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等,依法保障技能人才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劳动报酬。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鼓励和引导企业关心关爱技能人才,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各地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尽可能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地方政府要加大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的比例。

下好“考核棋”,规范高技能人才量尺。

多年来,针对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僵化,脱离实际,仅以“学历”、“职称”、“奖项”论英雄,导致许多技术精湛的本土人才上升无路,加薪无望。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打破高级技师以上再无职称的“壁垒”。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完善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制度。国家级荣誉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中国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来源/作者:重庆市奉节县安坪镇人民政府选调生冉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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