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以全力打造“方便、温馨之城”的核心目标为引领,坚持服务型执法理念,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执法专业化优势,集中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效惩戒震慑违法当事人,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稳步迈进。 调整工作思路,明确执法办案三个“W” 一是厘清监管事权,解决好“查什么(What)”的问题。系统性梳理城市管理领域权责清单,全面厘清领域内综合执法的监管范围、设定依据及处罚事项,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有关立法导向,加强在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方面的研究与探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与配套执法方案,明确在违法建设、占路经营、噪声扰民等城市管理难点堵点问题上开展集中攻坚,加大城市规划、市政公用、物业管理、市容秩序、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确保各项行政执法举措经过科学研判,力求精准施策。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解决好“谁来查(Who)”的问题。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开展日常执法工作与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紧密融合,通过“三述”主题活动、“法治讲堂”、执法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与办案能力,各党支部班子成员、执法业务骨干直接参与案件办理与研究,切实带动全员参与办案。构建“局—支队—大队”三级案件审查机制,坚持“每案必审”,对执法程序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案件承办大队内部预审,法制部门全程实施法制审查,最终由办案机关负责人作出审批意见,实现案件的全过程跟踪与溯源。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成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公室,由法制部门定期遴选、审查和发布典型案例,发挥专业执法的示范与引领作用;建立“诉转案”制度,对市民群众通过电话、网络、媒体等各渠道投诉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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