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民生教育集团捐赠资金实施“民生育才资助项目”,县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民生育才资助项目”未覆盖完整的特殊困难群众继续实施救助帮扶。 享受学费资助对象为:年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奉节籍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已享受学费资助仍在校的奉节籍脱贫户,奉节籍低保、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孤儿本(专)科大学生,成教、自考、函授、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的学生和研究生不享受资助,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等不重复享受资助。资助标准为学费标准每年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元的定额补助元。资助年限为国家对本专科规定的相应层次学制年限,受助学生休学、退学、开除不享受资助,留级累计享受的年限不得超过相应层次学制年限。 一、民生育才项目资助 (一)每年9月1日至30日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中心(重庆市教委经费监管事务中心)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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