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简章 奉节县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日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招聘单位、招聘学科、岗位层次、招聘名额详见《奉节县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纪律处分记录; 3.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中职教师资格证获取时间可放宽到年12月底); 7.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周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交流转聘到县外。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与奉节县公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读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毕业时间须在年1月至年7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奉节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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