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适应我市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需求、扩大参保覆盖面,市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上限从全市社平工资的%下调到%,下限从40%调高到60%。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下限从原来的40%上调到60%,上限维持%不变。 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参照年社平工资,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元、下限为元。 奉节县社保局相关人员表示,因为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未公布,现按照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元/月)执行。那么,城镇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元、下限(60%)为元。待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后,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具体金额将随之调整。 据悉,按照文件通知精神,全市调整城镇“五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个人参保人员,尤其是选择了40%缴费基数的人员,从明年起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60%,请在规定在时间内足额缴存相应的社保费,确保扣款成功,以免影响了您的养老待遇。 此外,明年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已经出台,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的市民,可统筹所需资金缴纳两种社保费。(通讯员胡海全) 详情可致电“奉节社保局”: --------------------------------------------- 奉节生活网·奉节人的生活指南 △请推荐给你身边的小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