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正式施行,部分以往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升级为犯罪。 据交管部门解释,除了年5月1日已实施的“醉驾入刑”和“飙车入刑”外,此次刑法修正案在危险驾驶罪方面增加了校车或营运客车超载、超速和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这两种情形。 1 今后以下6种违法将构成犯罪: 1、校车严重超员的; 2、校车严重超速的; 3、旅客运输严重超员的; 4、旅客运输严重超速的; 5、校车、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车主、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客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以后要注意了,甚至连车主也脱不了干系。 另外,新的刑法修正案还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这3种违法行为也将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普通驾驶员来说,如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且情节严重的,这2种违法也一样构成犯罪,会被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以下三种违法将构成犯罪: 1、伪造驾驶证的; 2、变造驾驶证的; 3、买卖驾驶证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共2种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一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以下两种违法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 1、使用伪造驾驶证,情节严重的; 2、使用变造驾驶证,情节严重的。 奉节信息网提醒广大驾驶员,离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还有7天,奉劝各位驾驶员,交通违法无小事,违法入刑必严治。今昔侥幸图一时,明朝牢内悔一生!请各位驾驶员安全行车,且开且珍惜。 奉节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