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利民政策,保障了重大疾病、慢性病患者就医的基本需求,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基本保证,竟成某些唯利是图者的“摇钱树”。日前,我县4名犯罪分子周某、陈某、龚某、马某合伙骗取19.8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分别被奉节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宣判。奉节县大树镇某医保定点村卫生室原负责人李某,将参保农户个人缴纳的本金(当时标准为60元/人)退还给农户,其非法占用国家农合医保门诊用药补偿费(当时标准为10元/人),共计人民币元。 年,奉节县社会保险局审计稽核科在特殊疾病医保监管中发现,朱某、宋某、黄某等尿毒症患者仅有开药记录,没有住院渗透记录,存在异常。遂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并迅速组织人员到患者住址所在地进行调查。调查后发现朱某、宋某、黄某等尿毒症患者开药时间在病故时间之后,案情重大,县社保局立即将案件移送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经调查,犯罪分子周某、陈某、龚某冒用他人社会保障卡(部分持卡人已故),分别于年2至12月,年5至7医院套取价值共计22万余元的药品,出售给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马某,然后再由马某销售给其他药店,销售金额达24.8万元。 年11月,奉节县人民检察院对周某、陈某、龚某、马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近日,奉节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五千元。并责令犯罪人员退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金,追缴非法所得上缴国库。大树镇李某因骗取国家农合医保基金,被奉节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笔者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加强全县医保门诊特病管理,从年01月01日起,县社会保险局对办理特殊疾病卡的人员进行网络监管服务,从办卡人申请办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处方购药,再到患者因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特殊疾病卡,真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 来源:中国奉节网 爆料投稿:- 合作/15881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