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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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为了更好的推进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年脱贫攻坚统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清单(交办)的通知》(奉节府办〔〕)文件要求,由县教委统筹落实各部门(县教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工商联、县慈善会、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考试中心等)贫困大学生资助。根据各部门贫困大学生资助条件落实资助对象,特制定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统筹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奉节县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统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大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亚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绪安(县教委主任)

向城钢(县扶贫办主任)

成员:县教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工商联、县慈善会、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考试中心等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工作筹备、工作布置、工作总结等相关会议。

2.确定受助对象的资格、标准。

3.统筹各成员单位资助对象和资金的数量。

4.对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和困难予以协调处理。

(二)领导小组下设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办公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设在县教委室。办公室主任: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办公室职责:

1.拟定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摸准年贫困大学新生资助对象,审核受助对象资格。

3.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资助的对象,精准落实年贫困大学新生资助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工作内容。

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关于年贫困大学新生名额分配,统一资助标准。确保受助对象不漏、不错、不重复。

1.资助对象:奉节县户籍,参加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批准设立的高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专科及以上的建卡贫困户子女、低保户子女、孤儿、残疾学生。

2.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不低于元/生。部分成员单位资助项目的标准不足元/生的,由县政府安排资金兜底补齐。

(二)工作措施。

1.各成员单位在7月10日以前将本单位和上一级对“大学新生资助”的政策文件、工作方案报送奉节县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办公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委室)。

2.牵头单位(县教委)在6月27日前根据县上扶贫要求和各成员单位资助政策,拟定“奉节县关于对年贫困大学新生资助的通知”。

3.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30日前召集成员单位会议,审定“奉节县关于对年贫困大学新生资助的通知”,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相关部门。

4.县教育考试中心根据重庆市年高考各批次的录取日程,及时将奉节户籍被国家批准设立的高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专科及以上完整的考生身份信息录取花名册(含电子版)报送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办公室。

5.牵头单位根据县考试中心提供的身份信息完整的录取花名册,筛选出奉节县年贫困大学学生拟资助对象。再根据各批次的录取日程,将拟受助对象按照成员单位资助政策的刚性要求和资助名额,合理统筹,把受助对象分配给相关成员单位。分配原则:县民政局负责资助低保户子女和孤儿,县残联负责资助残疾学生,县委统战部负责资助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县总工会负责资助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其余各成员单位根据自己的资金量负责资助建卡贫困户子女。

6.各成员单位把牵头单位分配到拟受助对象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核(不合要求的退回牵头单位调换),确定本单位受助对象名单,公示并上报各自的上级部门,把本单位的资助资金按照要求落实给受助对象,留下图片档案资料备查。在8月底以前将已经落实的资助名单及金额报送县教委汇总统计。

7.县教委在9月7日前对应该资助而未得到资助的受助贫困学生名单和金额进行精确统计,及时将统计结果上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实施兜底资助。

8.截止9月1日前还未申请,且经牵头单位多方联系后仍处于失联状态或者拒绝接受资助的受助对象,牵头单位核实汇总情况,及时报告给领导小组处理。

9.奉节县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在9月底以前召开年贫困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总结大会,通报今年资助工作总体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三、办理程序

1.凡是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在取得国家批准设立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后(也可打印录取轨迹),到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奉节县支行办理一张自己的银行卡(原办理的要提供正确的卡号),如果其他成员单位有硬性要求,按照其要求在其他银行开户。

2.受助对象在8月31日前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能证明贫困身份材料(建卡贫困户子女、低保户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到县教委室资格初审,合符条件就进行申请登记。县教委根据其身份条件,将名额分配到相关成员单位,并出具介绍信。

3.受助对象持县教委的介绍信到相关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资助的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不合符条件的立即退回县教委),合符条件的受助对象,成员单位就按照本单位的资助程序,将资助资金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给受助对象。

四、工作纪律要求

(一)高度重视,服从安排。这是一项确保贫困学生考起大学不失学的民心工程,请各成员单位听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必须根据本方案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资助工作方案。安排好固定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精准资助。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将此项资助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现公平公正,精准资助。努力做到不漏掉、不重复。

(三)实行追责,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只统筹资助名额,各成员单位各自使用管理好资助资金。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贫困大学新生教育资助办公室在此项工作结束后,要收集整理资料存档,形成专卷以备检查、审计。对工作中出现拖拉懒政行为的,由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此项资助资金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实行责任追究,并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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