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岭法院执行干警顶着烈日驱车余公里前往重庆市奉节执行案件,为查找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在奉节县连续蹲守三天,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
曾某、邓某忠均为重庆奉节人,年曾某作为承包方与邓某忠签订了《涂料施工合同》,因邓某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曾某遂将邓某忠诉至关岭法院。关岭法院依法判决邓某忠向曾某支付装修款元。判决生效后,邓某忠始终未履行支付装修款的义务,曾某于年1月向关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岭法院依法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远赴重庆奉节县查找被执行人,但执行过程一波三折。执行法官了解到,邓某忠不在户籍登记地,早已搬家,去向不明。执行法官在奉节县连续蹲守三天,终于找到被执行人邓某忠的妻子。执行法官向邓某忠之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律、情理方面劝说,邓某忠之妻最终信服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和邓某忠取得了联系,但邓某忠谎称“在湖北看病,没办法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邓某忠最终承诺分期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从重庆奉节县返程后,便接到申请执行人表达感谢的电话“邓某忠已经还钱了,为了我的事,这么热的天你们也不怕,在奉节县蹲守三天,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法官提醒:法院判决不是一纸空文,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躲避执行的“老赖”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来源:关岭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向淳 编审胡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