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人社系统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9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2月3日至年2月3日期间出生);(三)具有天津市北辰区户籍;(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历证取得时间截止至年5月25日);(五)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持有港、澳、台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二、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三、招聘办法(一)招聘信息发布报考人员从年1月15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