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二、有关冉氏族属族源问题的几种说法:

(一)孔丘弟子冉雍、冉求说《神道碑》记冉氏祖源藉地,有如下一些说法:“……雍也,为德行之目;求也,为政事之首。龙翰凤音,百代而共贳;虎符犀节,重世而增华。明德之后,知其必大。公讳寔,字茂实。其先,鲁国邹人也。”碑文中所说的“雍”和“求”,就是中国历史上最是知名的儒家圣人孔丘的高足弟子冉雍和冉求。这两个人,都是春秋时鲁国邹地(在今山东省境内)人。《神道碑》显然是在冉寔死后,由其后人请托之作。所述冉氏祖源藉地,应系冉氏的自认。重庆市酉阳县面世的《冉氏家谱》(明代万历年间修撰),说同此可证。其中的依从关系,应是十分明显的。(二)巴人说学界前辈、已故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潘光旦先生,对《神道碑》说和冉氏自说,很不以为然并持断然否定的态度。他在《湘西北的“土家”和古代的巴人》(载《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第四辑)一文中,在征引大量古文献资料,论证这带地方的氏姓大族覃、谭(谈、潭、唐)、秦等出于巴人五姓之瞫(音审和潭)氏;向同相,音衍为谢,出于巴人五姓之相氏;樊同盼,亦源于巴人五姓之后,还特别明确指出:“参阅南北各史及当时的其他文献,例如王褒的《上庸公陆腾勒功碑》(严可均《全后周文》卷上),可知冉氏是巴人无疑”。潘先生的这一说法,不仅得到国家的承认,而且,多数学人也十分赞成和肯定。重庆师范学院历史系的管维良先生,就对冉氏为巴人说深信不疑。他在其编著出版的《巴族史》(天地出版社年2月第一版)一书中,在专章论说“从巴人到土家族”时,就说:“冉姓亦是由瞫姓而来,其中经过‘沈’字相转。‘广韵沈、瞫并在寝韵,式任切,音审。沈、瞫同音,故相通。’‘古音沈虽在侵部,冉在谈部,侵谈古多通用。’(徐中舒《论巴蜀文化》96页)廪君之后,出自巫诞,沈、瞫之姓亦廪君之后,故沈、瞫、诞相同。诞与丹对音,故沈可称丹,‘楷书冉作丹,形又与丹近,如冄,与丹虽轻浊有异,与属双声,故沈又得作冉作丹’(徐中舒《论巴蜀文化》96页),故冉姓早从魏晋南北朝起,就与田、向一道,成为廩君巴人的一个著姓了”。(见《巴族史》页)。管维良先生说:“廪君之后,出自巫诞”,大异于《世本》和《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的李贤注:“廪君之先,故出巫诞也”之说。说法史证源自何处?管先生并未指明,让人犹疑。管先生又说:“冉姓早从魏晋南北朝起,就与田、向一道 ,成为廪君巴人的一个著姓了”。这一说法,更与史典记录说法矛盾(史典说法详后)。其所引徐中舒先生在《论巴蜀文化》中,从古音韵通假和形近字衍角度以冉为“丹”的说法,只是对少数民族氏姓汉化的一般推测性学术主张,说不上是定论。因此,它根本就不能作为史证的必然材料。就以上简单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管先生的立论基础和所得结论,多有想当然的成份,难于让人接受和信服。陆腾,为南北朝时的北周大将。据《周书》、《北史》等史籍和地方志乘(如明、清时夔州地方的府、县志)记录,北周天和元年(公元年),“信州(即唐以后之夔州)蛮冉令贤、向五子等,据巴峡(即今瞿塘峡),攻白帝(时为信州治),于江南险要之地立十城,自率精锐守江北水逻城。周将陆腾讨之,兵至杨口(即《水经注》所说“阳口”,在今重庆市奉节县江南岸),先拔其江南八城,因数道入攻水逻城,遂克之”。(引自光绪《奉节县志》)北朝.周年信州周边行政情况《勒功碑》所歌颂的,主要是这次陆腾率重兵血洗今下川东,在今奉节县境内残酷镇压以冉、向、田氏为首的川东、湘鄂西、黔东北各少数民族大起义的所谓“业绩”。文献记录材料充分证明:位处我国中西部地带的长江三峡及其周围地区,即南北朝时信州总管府所属的今川东、湘鄂西、黔东北之地,自远古以来,就是多种民族东出、西进、南来、北往的走廊地带和混居杂处之地。因而,这带地方的民族成份和民族交往关系,较为复杂。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北周时,领导和参加这次信州少数民族大起义的,绝不会只有域内巴人后代,而显然是当时当地众多少数民族的联合行动。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更认为:单以这是一次地方的少数民族起义和文献中有“信州蛮冉令贤”的记录凭证,是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参加这次起义的冉氏,就是当地土著巴人的。《四川文物》年第一期,载刊了川大教授蒙默先生《也谈四川万县唐冉仁才墓》一文。文中,蒙先生说:潘光旦先生“在文内(指《湘西北的“土家”和古代的巴人》─引者)很多处都旁征博引,用极其丰富的史料来证其论点。如证向氏、谭氏等为巴民,都有较充分的史证材料”。唯独在冉氏的族源族属证说上,“却未进行具体引证,不能不令人深感遗憾”!蒙默教授在详细搜检了旧史录文献材料后认为:“在南北各史中,确实没有找到冉氏是巴人的记载。即使在潘氏点出的《陆腾勒功碑》中,也没有见到冉氏是巴人的证据”。基于此,蒙教授不无感慨地批评说:“《勒功碑》中虽有‘彭濮未恭,邛笮不讨’,‘板楯酋豪,斯榆君长。历稔逋寇,累代稽诛。廓清江源,荡涤巴濮’等文句,可资考论,但并无确定冉氏为巴人之明文。如据碑文之‘彭濮’、‘板楯’、‘巴濮’即证陆腾所镇压的蛮族冉、向、田三姓为巴人,则何不据碑文之‘邛笮’、‘斯榆’,把冉、向、田之姓理解为‘氏羌’!”蒙教授结论认为:“毫无疑问,以此等文人墨客的骈丽翰藻,是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的”。善哉斯言!就史学研究、史料考实引证应具科学态度而言,笔者是十二万分地赞赏蒙教授此一主张的。(三)盘瓠说根据蒙教授的搜检考察,在古文献记录材料中,是根本不见有任何足可凭据的文字记录,可以证明冉氏为廪君巴人或白虎巴人之后的。事实既然如此,冉氏远古的真实族源又如何呢?蒙默教授在举证了《魏书》、《周书》、《北史》、《元和姓纂》、《册府元龟》、《太平御览》、《通志》、《溪蛮丛谈》等唐宋人的大量文献记录材料,并对唐时“五溪蛮夷”的民情风俗以及冉氏进入“五溪”的史实进行考察以后,肯定认为:“关于冉氏是盘瓠苗裔的记载,…….所说应当是有根据的,是可信的。”显然,蒙教授在否定了冉氏巴人后的说法以后,是坚信冉氏为盘瓠裔的。就现今民族归属而言,依蒙教授的定见,今川东、湘鄂西、黔东北之氏姓大族冉氏,既非冉氏自说的汉族人,也非潘光旦、管维良等先生所肯定的巴人遣裔土家族人,而应是苗、瑶、僮、仡佬族人一类。这是因为,盘瓠崇拜,正是这些少数民族在文化信仰上的最大特征。以上三说,持论各异,尖锐对立。孰是孰非?有待深入探讨研究。

三、冉氏为盘瓠苗裔的历史凭证何来?

(一)巴人及姓氏学人研究的已有成果证明:今川东、湘鄂西和黔东北各地土家族人之先,并非域内的太古土著。而是由国内其他地方,因各种历史的原因,逐步迁入进来的。巴人移入的路线,学界看法上尚有分歧,至今还在争议。但是,巴人迁入今川东一带的时间,学人却有着较为一致的主张,即均主张是在春秋战国之际。巴人迁徙示意图古文献记录中,《世本》和《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李贤注等材料说明:春秋战国时的巴,民族成份并不单一,而是一个以廪君白虎巴人为主体的多民族混和体。《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李贤注记载:“(巴人)本有五姓,巴氏、樊(盼)氏、覃氏、相氏、郑氏,皆出武落钟离山。……未有君长,俱事鬼神。”后来,通过比拼争斗和推举,巴氏子务相,被尊立为廪君,成了部落联盟之长。“乘土船(陶船),从夷水(今湖北省清江)至盐阳”,用武力征服了“盐水女神”族等,夺占了楚捍关(《史记》又作“扞关”,在今湖北省长阳县西清江上)以西的大片领土,逐步发展。在据控了今湘、鄂、渝、黔边界处的大片地域后,“廪君于是君乎夷域(有主张即今湖北恩施市的),四姓皆臣之”。巴人早期的五姓,实际上是构成巴部落联盟的主体部族或部落。却并不等于说巴部落联盟中,所含氏姓部族部落成份,就只此五个。事实上,如“盐水女神”族,就非巴部联盟的主体部族,更不是掌权的巴人“五姓”之一。可是自从“盐水女神”族人被武力征服以后,无论是作为部落联盟的新成员也好;也无论是以战俘奴隶身份,存在于部落联盟主体氏族之中也好,毫无疑义的是,她(他)们都已成了巴部落联盟中新的氏姓人口成份。就史录材料中有“盐水女神”族人遮蔽天日的描述审看,这一氏姓人口新成份,在数量上是相当多的。

“务”,音近通“巫”、“武”、“务”、“吴”。“务相”,可译为“巫相”、“武相”。武落钟离山,也就是巫落钟离山或务落钟离山。《世本》记:“廪君之先(请读者注意:管维良先生认定:是廪君之“后”!?),故出巫诞也”。“诞”,音同蜑、蛋、旦、鱓。《山海经?北次二经》:“湖灌之山,湖灌之水出焉,其中多觛”。《说文》释蜒:“水虫也”。《大戴礼?勤学篇》:“蛇虫旦(同鱓)之穴”。《玉篇》:“鱓似蛇”。《赤雅》卷上:“蜑人龙宫画蛇以祭,自云龙神”。鱓和蜑是蛇,巴也是蛇。《山海经》中,有巴蛇吞象的记录。十分明显,鱓、蜑、诞、蛋、巴,极大可能为同一物。鱓也就是蜑,也就是巴。其物似蛇而四足,习于水居。学者考证,古夔巫之地,正是“百濮”人广为居住之地。若说不误,则廪君巴人与曾生活居住在今长江三峡及其周围地区的古百濮人,实有着民族渊源上的密切关系。《尚书?牧誓》中有濮无巴,而《华阳国志》等文献中,又说巴人参加了武王伐纣,且“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据此,有学人认为:“巴即濮”,应当说是很有道理的。

巫诞(蜑),史又常称巴蜑。据《世本》和《后汉书》李贤注说:巴廪君与樊、瞫、相、郑四姓同出“武落钟离山”。武落,有文献记作五落。据吕诚之先生考证,武落钟离山在湖北省宜都县。而邓少琴先生和不少学者又认为:是在湖北省长阳县境内,即难留山。其实,据笔者揣度,似应指大巫山为确。经考证,今纵贯了渝鄂两省市俭界处的大巫山,实因古有巫臷国民长期居处生活而得名,是巫臷民的自称。“臷”,晋人郭璞注音替。替代双声,代旦韵转可通。由此可见,所谓巫蜑,其实也就是《山海经》中所称的“巫臷”。若《世本》所记“廪君之先,故出巫诞”可信,则廪君巴人实为古巫臷民之后,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学人共识:古巫臷人,为百濮集团成员之一。由此更证明了巴即濮的认识,是完全正确的。历史研究证明:无论是古代生活居住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百越人也好,也无论是生活居住在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百濮人也好,他们均与黄河流域的华夏集团,并无原始民族渊源上的关系。这就是说,历史上的百濮集团及其支裔,如巫臷人、巴诞人以及巴诞人后裔今之土家族人等,在民族归属划分上,实与古华夏集团及其遗裔后嗣今之汉族人,是有明显的民族区分类别的。基于此,国家从历史实际和学人考证研究成果,以及民族政策出发,将今湘、鄂、渝、黔俭界地域内的部分土著,明确为汉族以外的西南地区又一少数民族—土家人,显然是十分正确的。(二)冉氏与盘瓠川东、湘鄂西、黔东北氏姓大族冉氏居住集中的地方,多是当年巴部落联盟居处发祥之地。诚如蒙默教授所说:“根据政策把部分冉氏定为土家族是可以的”。不过,就历史上冉氏在民族信仰和宗教文化、民风民俗上与土家族人的明显差异,以及可以考定的冉氏祖源而论,更诚如蒙默教授所说:“……不论是根据‘凡巴皆土’或‘凡土皆巴’,把冉氏定为巴人,则是不科学,不符合事实的。”(蒙默《也谈四川万县唐冉仁才墓》,载《四川文物》年第一期)

蒙教授征引用以否定冉氏为巴人,而应属盘瓠族系的主要历史凭据,就是《册府元龟》中的一条相关记录。《册府元龟》卷九七三记:“(唐武德)四年,巴东(郡名。蜀汉章武元年,即公元年,刘备改固陵郡置,治今奉节县白帝城)蛮帅冉安昌,率兵与大军平萧铣。安昌者,盘匏(蒙教授注:瓠之讹)之苗裔,代为蛮帅。”蒙教授指出:“《册府》此文,不知何据?但自讳‘世’为‘代’,无疑当出于唐代作品。”

《册府元龟》与《太平御览》等一样,均成书于宋。书中文章,能留存唐代人避讳,其为唐文无疑。由此可见,蒙教授征引而能肯定冉氏为盘瓠族系的最早凭据,只是唐代人的说法。唐代人之前是否还有其他说法和凭据,连蒙教授也无法确知了。由是我们有理由认为:从《魏书》、《周书》、《北史》等史籍说法与唐朝国修氏姓谱录《元和姓纂》等说法相近相同的情况判断,以冉氏为“盘瓠苗裔”之定见,实际上乃是唐王朝时的国家法定说法。唐王朝凭什么确定冉氏为“盘瓠苗裔”的呢?未见前人有解说,亦未见后人论及,不好妄断。不过,从一些相关资料中,仍可窥见其中端倪。如《晋记》中记有:“武陵、长沙、庐陵郡夷,盘瓠之后也。杂处五溪之内。”又如晋人《荆州记》也说:“沅陵县居西口,有上就、武陵二乡,唯此是盘瓠子孙,…….”《宋书》卷九七记:“荆雍州蛮,盘瓠之后也。分建种落,布在诸郡县。”

“荆”和“雍”,均是古“九州”之一。《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黑水西河惟雍州”;“河西曰雍州”。然而,《宋书》所说,却非三国前之古荆州和雍州,而是说的东晋以后的荆州和侨置的雍州。从史录得知,东晋太元中,在今湖北省襄阳县,曾侨置了雍州。是割原荆州北部约当今湖北省均县、南漳以东;钟祥县北境以北;大洪山、枣阳以西和河南省淅川、内乡、方城以南;泌阳以西之地属之。所以,我们切忌不要误会,绝不要以《宋书》所说,把魏晋南北朝时的“盘瓠夷”人的居住区域,扩大到今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这些古雍州之地内。事实上,魏晋南北朝时“盘瓠夷”的分布,仍只限古荆州之地。当时的长江三峡地区,亦为荆州属地。是故,也就是部分盘瓠夷人的居住生活区。不过,就历史实际来看,长江三峡地区周围,特别是当时的信州(治今奉节县)所属各地,仍主要是古代巴人后嗣的居住生活区。史籍中,素常也以“信州蛮”称相区别。

历史记录材料充分表明,魏晋南北朝以后,特别是隋唐之世的“五溪蛮”即“盘瓠”夷人的首领大姓,也即世称“南蛮”并“世为巴东蛮帅”的冉氏,是因征伐等原因,由渝东信州所属各地逐步迁入进去的。这些进入“五溪”的冉氏族人,数量众多。所肩负的是镇压、开发、统领的多重任务。因而,当镇压任务完成以后,就作为这带地方“蛮夷”人的首领氏族,定居了下来。时间一长,因民族杂居而不可避免的民族文化交往和生活习俗上的相互影响,使这些迁入五溪地方的冉氏族人,在民族文化、宗教信仰、语言及生活习俗等多方面,与当地盘瓠族人相近相同处日渐增多,以至于难于区别。到了唐代决定官修氏姓谱录时,鉴于冉氏已是大量居住在“盘瓠”夷人之地,又长期是这部分“蛮夷”人的首领氏姓大族,文化习俗又大体相近相同,加上即使知道这些冉氏族众是由夔州(即信州)一带迁去的,却又一时无法将其真实的族属甄别清楚,因此,就如我们今天依政策把部分冉氏确定为土家族人一样,而将冉氏法定成了“盘瓠苗裔”。这种氏姓民族成份的归属确定,在录入了国修氏姓谱录之后,就有了法律上的最大权威性。因此,凡草拟国家文书、史录文献,均都只能遵从这一法定说法。《魏书》、《周书》、《北史》等,均系唐王朝国修史典,关于冉氏族属史源的说法,自然要同于国修氏姓谱录之说了。

四、冉氏非“盘瓠”夷之证

《元和姓纂》卷七记:“云安[郡名,即夔州。唐天宝元年(公元年)改夔州为云安。肃宗乾元元年(公元年),复名。]冉氏,盘瓠后,冉髦之种类也。”从表面上看,《元和姓纂》所说冉氏为“盘瓠后”,似说的族属。而所说“冉髦之种类也”,似指其族支情况。可是,结合历史实际考察,事实却并非如此。事实上,《元和姓纂》的编撰人在登记冉氏的民族归属时,是已经发现和了解到冉氏并非真的“盘瓠后”,而应属其他民族。但是,这真实的民族归属,又一时难于弄清,因而采取了两说都记,留后存疑的处理办法。对冉氏的民族归属,做了存疑待考的处理。《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冉駹下颜师古注:“今夔州、开州(今重庆市开县)首领多姓冉者,本皆冉种也”。颜师古为唐人,所说“冉种”,也就是《元和姓纂》所记之“冉髦种”。由此可证∶唐人所称“冉种”、“冉髦种”,实均指冉駹人。颜师古的注说,缺乏引证,使人遗憾。但是,他是唐代的严肃学人之一。竟敢不遵同国修氏姓谱录之说,连冉氏为“盘瓠”夷事提都不提,直说其为“冉种”。若无确凿的史实凭证和把握,他是绝对不会有如此注说的。十分显然,师古说应是可信的。駹,音近通髦。在旧史文献中,冉髦与冉駹,只有汉译文字上的差异,并无本质上的差别。“髦”,本意为毛中长毫。《山海经?南山经》:“亶爰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尔雅?释言》邢昺疏:“毛中之长毫曰髦。”髦,音义又同牦,髦牛即牦牛。牦牛,为西南地区青藏高原特产。《史记?西南夷列传》:(巴蜀民)“或窃出商贾,取笮马、僰童、髦牛,以此巴蜀殷富”。髦,又同髳。髳,是西南地区远古之世的著名少数民族之一。《书?牧誓》:“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诗?小雅?商弓》:“如蛮如髦”,郑玄注:“髦,西夷别名”。《诗》以蛮、髦对举,说明不是一类。“盘瓠夷”属蛮,而髦却是“西夷”,区别十分明显,不应混淆。冉髦人既属西夷,也就根本无可能再属南蛮的“盘瓠夷”。《元和姓纂》以冉氏为“盘瓠后”,毫无疑义,实乃不得已而为之。是因一时无法考实等客观条件制约,才造成的国家政策性错误。其所说“冉髦种”,才恰是历史的真实。

五、冉駹人的民族文化特征和东来的大体时间

(一)冉駹人民俗文化特征

前述说明,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与“五溪蛮夷”长期混居杂处,被唐朝国定为“盘瓠后”的冉氏,其实並非真的“南蛮”,而应是“西夷”冉駹人之后。历史文献记录证明:秦汉时冉駹人的主要聚居地,是在今川西高原,并不在今渝东峡谷地带和湘、鄂西及黔东北。《史记正义》引《括地志》说:“蜀西缴外,羌、茂州、冉州,冉駹国地。”《史记索引》引应劭说:“汶山郡,本冉駹。”这就是说,汉置汶山郡,就在原冉駹国区域之内。也就是说,汉汶山郡所辖,都是原冉駹国人生活聚居的中心区域。据蒲孝荣先生《四川历代政区沿革及治地今释》所列,汉汶山郡辖有:“棉虒县─郡治。今汶川县西南棉虒公社。湔氐道─松潘县北元坝公社。汶江县─今茂汶羌族自治县凤仪镇北。广柔县─今理县东北古城。蚕陵县─今茂汶羌族自治县北较场公社南迭溪。据此可知,秦汉时的冉駹人,大体上是生活在以今泯江上游为中心,东至涪江上游,西至大小金川,即今川西的茂汶、汶川、松潘、黑水、理县等地。有关冉駹人的民族文化及生活情况,汉以前缺乏记录。但是,在《史记?西南列传》中,却有较明确的记述:“西南夷君长以什数,……自嶲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徙、筰最大。自笮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冉駹最大。其俗或土住、或移徙,在蜀之西,皆氐类也。此皆巴蜀西南外蛮夷也。”历史上的“巴”和“蜀”,本皆族类名。冉駹既然在“巴蜀西南外蛮夷”之列,其非巴人,由此更足证明。《史记?大宛传》说:“四道并出,出駹、出冉、出徙、出邛、僰”。在此,司马迁又明显地是将冉駹,分划成了駹和冉两个氏族。这就使颜师古的“冉种”说,更加有了着落。另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介绍:“冉駹,其山有六夷、七羌、九蛮(一作九氐),各有部落也。”这充分说明:秦汉时的冉駹国内,民族成份较为复杂。其中,包含有众多的夷人、羌人和氐人。十分明显,这时的冉駹国,实际上乃是一个多民族混合杂居之地。这也就是说,秦汉冉駹,决非单一的民族。而是一个多民族的、以駹和冉两大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混合体,即比较原始的部落联盟。在这个部落联盟之内,駹和冉不仅各自有自己活动的基本区域,而且还很可能是两个互婚,即学界通常所说的“两个半边”部落。这些部落,正通过通婚和密切交往,在逐步形成为一个较为穏定的共同体。两汉以前,冉駹人的生产、生活情况,由于缺乏文献记录材料,人们所知极少。可是,在两汉以后,由于有了正史记录和其他文献材料的佐证,人们所知也就较多较详了。《后汉书》卷八六《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载:“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前年),以为汶山郡。至地节三年(前65年),夷人以立郡赋重。宣帝乃省并蜀郡,为北部都尉。”《华阳国志?蜀志》记:“汶山郡,本蜀郡北部冉駹都尉。……旧属县八,户三十五万。去洛(阳)三千四百六十三里,东接蜀郡、南接汉嘉、西接凉州酒泉、北接阴平。有六夷、羌、胡、虏、白兰、峒九种之戎。”这个地方居住各族,在晋代已是编户齐民,并有统计数字留传下来。这充分说明:这部分少数民族与中原地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密切交往中,民族间的文化交互影响,显是可以肯定的。(二)冉駹人出川西高原之路冉駹人既藉地川西高原,又因什么原因和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移居到了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川东和下川东地区来的呢?对此问题,在古史记录材料中,却可以找到十分明确的答案。《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记:冉駹人“其王侯颇知文书,而法严重。贵妇人,党母族。死则烧其尸。”这说明,两汉时的冉駹,还基本上处于较原始的母系氏族社会形态。但是受外界,尤其是受华夏汉文化的影响,内部也开始有了等级分化和对立,因而产生了苛严的族规族法。当时,冉駹人居住的环境地理条件十分恶劣,“土气多寒,在盛夏冰犹不释”,且“土地刚卤,不生谷粟。惟以麦为资,而宜畜牧,有牦牛。”显然,当时的冉駹人虽已有了农耕,却处于极原始的发展阶段。农业产量低,就是主要生活支柱的畜牧业,也因高寒等原因,使可饲养放牧的牲畜品种和数量,极度有限。在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下,冉駹人以血缘纽带维系,她(他)们聚族而居,“众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丈。为邛笼(今俗呼曰:碉)。”依靠集团的智慧和族众共同的勤劳勇敢,与大自然相抗争,顽强的生活、生存着。然而,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情况下,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常使他们难于维系氏族成员最低的生活要求。为了求生存,他们被迫“冬则避寒,入蜀为庸;夏则违暑,反其邑。”当时的蜀郡所在川西平原,农耕条件优越,开发早,经济较发达。像农田耕作整治和兴修水利灌溉设施一类,确也很需要雇请一批如冉駹人一样冬入夏走的庸工。但是,这毕竟容量有限。当冉駹人大批涌入时,能就近找到雇主的,只能是少数。更多的冉駹人,就只能向蜀中更远以至向川东地区去打工谋食了。冉駹人入蜀为庸的次数一多,对内地的环境气候和生产、生活习惯等,逐步地熟悉和适应了。那些入蜀较远的冉駹人,会逐渐感到一年一度的往返极不方便和划算。其中的部分人,自会改一年一返为数年一返。甚或,一些已找到较固定庸工做的,还会在庸工之地长住下来。不过,由于强烈的民族向心力促使,他们的群体活动习俗始终保留。因此,很难想像会有单个的冉駹人,会在内地庸工定居。当时的川东,特别是今重庆市渝东即下川东一带,地域辽阔,人烟稀少,可供开垦的土地多。这里温润多雨,四季分明,气温较高,物产丰富。这些地方虽不如川西平原富裕发达,却也开发很早。加上高山深谷,密林深箐的环境地理条件,与冉駹人原住地多相近相同处。在这带地方,早已是多种民族混居杂处和迁转的走廊地带。新进入的民族,活动回旋余地大,也易于找到生活之源和与原住各族相处。是故,在部分早期到过这带地方的族人召引之下,较大批量的冉駹人,就成群结队地进入了下川东。就汉化影响而产生的氏姓衍化变异情况分析,今川东和下川东的蒙氏、牟氏、龚氏、龙氏等和较集中居住在今渝鄂湘黔俭界地带的大姓冉氏,最可能与两汉后移徙而来的駹和冉,有着极为密切的族系亲缘关系。冉駹人中的冉支氏族成员到了今渝东,当他们寻找到如夔州、开州(当时的鱼复、朐忍等县地)等较理想的生活环境空间以后,就又聚族而居,以族为氏姓,充分发扬其吃苦耐劳、勇于拼搏斗争和氏族向心力特强等优势,进行新的经营。受周邻各族,特别是汉文化的影响,社会形态结构很快发生了变化。由母系而父系,并迅速向封建制社会直接过渡。很快发展成了以氏姓血缘为纽带,族势强盛的新地方民族势力。从历史文献中记录冉氏活动情况是始于魏晋南北朝之世的情况判断,我们有理由认为:进入川东,特别是进入渝东的冉支,应主要是趁汉末和魏晋南北朝时中原大乱之机,或投靠地方军阀,如陈的冉伽轸;或拥兵自重,如北周冉令贤、隋末冉安昌;或以军功,如唐之冉仁才、冉寔父子等方式,又逐步地步入了社会上层。从而,使冉氏很快发展成了威控今渝东、湘鄂西、黔东北,不容忽视和可号令一方的地方民族豪强势力“世为巴东蛮帅”。

六、冉氏族系归属试探

历史上,冉駹人更早的族系祖源情况,限于史料凭证缺乏,人们已难弄清了。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还属有待研究考证追索的学术空白。不过情况尽管如此,拓荒者还是有的。譬如唐嘉弘先生,就曾做过这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了一些研究上的初步成果。唐嘉弘先生研究指出:“……汉代的冉駹,隋唐的嘉良(梁),直到近代的嘉戎(甲戎),基本上同一族源的说法,是有根据的。从他们分布地区和文化特点以及历史遗迹的大体一致性,可以作出这一判断。”(唐嘉弘《中国古代民族研究》第页,青海人民出版社年版)唐先生这一结论,是在充分考察了前人研究成果,并通过多方搜求资料考证考察以后,才作出的。其书证和理由均较充分,是较可信的。唐先生在书中还指出:就民族生活习性来看,甲戎(嘉戎、嘉良)人不吃奶制品。有的甲戎人,甚至采取措施,不让奶牛产奶。在民族信仰上,甲戎人“对白石的崇拜十分普遍”,“十分重视牛首人身的”大神。吃牛不吃牛头,要将牛头供在屋顶上。这些民族信仰和生活习俗,与羌人、吐蕃人,有着极明显的区别。说明他们非羌非藏,亦与“盘瓠”族系人差异殊远。因而,他们根本不可能属苗、瑶族系,因而,他们根本不可能属苗、瑤族系,更不可能是今土家人。就语言特色上看,唐先生引顾颉刚先生《浪口村随笔》说:“川边有一支名嘉戎,其语言似较拉萨及拉卜楞为古。”在此基础上,唐先生做了对比分析,认为甲戎语当属阿尔泰语系。因此,唐先生更结论认为:甲戎人不可能是吐蕃人。就语言属系审看,极有可能与汉代的北方“当于”,隋唐“党项”族人,有着某种民族渊源关系。唐先生这一猜测性结论,尚欠缺力证。是否合于历史事实?有待深入研究追讨。以上,仅是部分学人以仍旧居住生活在今川西高原边地上的冉駹遗裔为对象,根据其所保留的民族文化、生活习性特色、以及极其有限的前人记录,通过对民族生活习性、宗教信仰、语言特性等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后,所发掘出来的拓荒性成果。由于史料的不足,还显得粗糙,论断尚乏充分的说服力。但是,它毕竟给研究解答冉駹人的族系祖源,以及遗裔后代的民族归属问题的研究,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实在值得人们重视。综上显见,今渝东、湘、鄂西、黔东北的氏姓大族冉氏,确实不是汉族人,也不是真正的古代巴人后嗣,更不是“盘瓠”族系之后。在远古之世,她(他)们应属“西夷”中的冉駹国人。其现今民族划分归属问题,因事涉国策,笔者也就不便在此过多地饶舌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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